Pdf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上海浦东
印发日期:2024-08-13 发布日期:2024-08-19 沪教委法〔2024〕29 号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沪府令17号)要求,经清理,截至2024年6月30日,市教委共有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8件,现将有关目录予以公布。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优化上海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育人水平的通知》(沪教委规〔202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现将《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按照执行。 根据国家和本市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5〕11号)的有关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202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落实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深入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提供登记、验证等线上服务和招生入学咨询服务,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区教育局和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教育部门和学校网络平台、“校园开放日”、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细则。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区招考中心”)牵头落实,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家长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区招考中心结合本区实际,制订202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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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落地见效,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提供登记、验证等线上服务和招生入学咨询服务,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区教育局和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教育部门和学校网络平台、“校园开放日”、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细则。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区招考中心”)牵头落实,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家长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区招考中心结合本区实际,制订202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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