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 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招 2025 29号

Leo Migd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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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 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招 2025 29号

发布日期:2025-09-26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字体 [ 大 中 小 ]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简称专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含中本贯通转段)(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等。 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7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18〕14号)中关于各类考试报名费用的收取统一采取网上付费方式的要求,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和网上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7号)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 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和秋季统一高考招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教育部和公安部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工作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为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5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和秋季统一高考招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教育部和公安部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工作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为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5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索取号:AA4307003-2025-005 发布日期:2025-09-25字体 [ 大 中 小 ] 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和秋季统一高考招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教育部和公安部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工作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报名实施办法,做好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 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市教委文件(沪教委学〔2025〕47号)规定的工作要求,加强报名宣传和资格认定管理,强化落实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对负责资格认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充分培训,进一步严格户籍学籍双认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相应证件、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核查,确保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详细、真实、客观、准确。考生在网上报名后还须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接受资格审核,书面签署包括如实提供报名信息与诚信考试在内的诚信承诺书。一旦发现考生报名信息造假、考试违规、跨省重复报名等不诚信行为,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简称专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含中本贯通转段)(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等。

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7号)的规定执行。 印发日期:2024-11-13 发布日期:2024-11-19 沪教委学〔2024〕48号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市教委制定了《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等精神,2025年本市继续实施春季考试招生试点。 2025年本市共有26所试点院校参加春季考试招生(名单见附件1)。招生专业须是各校特色专业或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并须经市教委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将根据各校申报情况,由市教委统筹下达。 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要求按照已公布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4〕20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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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26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字体 [ 大 中 小 ]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简称专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含中本贯通转段)(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等。 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7号)的规定执行。

发布日期:2025-09-26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字体 [ 大 中 小 ]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简称专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含中本贯通转段)(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等。 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7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18〕14号)中关于各类考试报名费用的收取统一采取网上付费方式的要求,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和网上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为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5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和秋季统一高考招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教育部和公安部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工作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为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5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和秋季统一高考招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教育部和公安部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工作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为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5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索取号:AA4307003-2025-005 发布日期:2025-09-25字体 [ 大 中 小 ]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3)考生为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5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 索取号:AA4307003-2025-005 发布日期:2025-09-25字体 [ 大 中 小 ] 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和秋季统一高考招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教育部和公安部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工作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将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报名实施办法,做好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 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市教委文件(沪教委学〔2025〕47号)规定的工作要求,加强报名宣传和资格认定管理,强化落实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对负责资格认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充分培训,进一步严格户籍学籍双认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相应证件、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核查,确保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详细、真实、客观、准确。考生在网上报名后还须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接受资格审核,书面签署包括如实提供报名信息与诚信考试在内的诚信承诺书。一旦发现考生报名信息造假、考试违规、跨省重复报名等不诚信行为,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简称专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含中本贯通转段)(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等。

(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报名实施办法,做好2026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 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市教委文件(沪教委学〔2025〕47号)规定的工作要求,加强报名宣传和资格认定管理,强化落实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对负责资格认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充分培训,进一步严格户籍学籍双认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相应证件、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核查,确保2026...

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7号)的规定执行。 印发日期:2024-11-13 发布日期:2024-11-19 沪教委学〔2024〕48号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市教委制定了《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等精神,2025年本市继续实施春季考试招生试点。 2025年本市共有26所试点院校参加春季考试招生(名单见附件1)。招生专业须是各校特色专业或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并须经市教委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将根据各校申报情况,由市教委统筹下达。 报名条件、报名时间等要求按照已公布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4〕20号)规定执行。

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5〕47号)的规定执行。 印发日期:2024-11-13 发布日期:2024-11-19 沪教委学〔2024〕48号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市教委制定了《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等精神,2025年本市继续实施春季考试招生试点。 2025年本市共有26所试点院校参加春季考试招生(名单见附件1)。招生专业须是各校特色专业或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并须经市教委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将根据各校申报情况,由市教委统...